聽風的歌,是我閱讀村上春樹小說系列的開春第一本。
從前都是久仰大名,究竟這位名子給我第一印象是棵大樹的作者揮霍出來的文筆會是什麼風格?
最後在圖書館的角落偶然發現了它,沒有猶豫地,我就把它捧了回家,或許我是屬於那種對大自然有關的書名無抵抗力的人吧。雖然書並不厚,但根據以往我看小說的時間來推算,少說也需要個三天兩個月不等才有辦法翻到最後一頁印有《全書完》字樣的末頁;但這一次,我卻只花了兩小時就完結了這本書,並有一種「啊,結束了?」的失望感,但是其中的內容,卻在我心中刻下了深刻的印象。
這本小說是由第一人稱視角出發,從連名字都不知道叫什麼的主角、到廣播電台的DJ或是忽然地切到酒吧老闆的心態……或許前一節還在外頭飆車的主角,在下一章就成了躺在床上旁邊睡著一位不知哪來的女孩。
但卻沒有讓我與劇情接不上的想法,或許也跟據情不大這點有關吧,但是整體閱讀下來卻讓我感到非常的輕鬆。
不懂也沒關係,因為懂了也不會特別了不起,欣賞這本書的角度,或許只需要輕輕的鑽入沙發、然後一頁一頁慢慢地翻動就足夠了。
內容也有許多充滿世間人性的敘述。從人世間的險惡、同儕間的愛恨情仇、一夜中的男歡女愛等。彷彿貼近社會般具現化地描述著。作者描述女孩子裸身的模樣,不用多餘的形容與累贅詞,直接的就在讀者的腦海浮現他所描述的身形。
而其中他也很喜歡用數字來裝飾一段文字。有一段內容是這樣的:「我不斷思考有關人類存在的理由,因此養成了一種奇妙的怪癖,那就是一切事物非要算成數值得怪癖。根據當時的紀錄,1969年8月15日到次年4月3日為止的期間內,我一共去上358節課、做愛54次、抽了6921根香菸。」
『拜託,誰管你上了幾節課抽了幾根煙啊?』這個嘈我馬上就在心中吐了出來。連這種無關緊要的小事情也可以紀錄的這麼理直氣壯,但卻無法令人真的生起氣來。
真要說的話,還有一種莫名的喜感。接下來,就會很自然的忘了那些不知從何處爬升的數據,進入了下一段劇情。都是點到為止、不再深入,但事後在回頭品味的時候,會有無限的想像在腦內補完。
愛用代稱也是屬於他的文風之一。上述提到了「連名字都不知道較什麼的主角」,是的,從本文開始一直到最末頁的全書完,一點都沒提到主角姓啥名啥,就只是一個存在於社會上默默無名的小卒。作者不寫,沒人會知道這個人、也沒人會想知道這個人做了什麼。或許主角該去跟把他描寫出來的村上春樹抗議一下,畢竟他的損友死黨好歹都有個暱稱叫做老鼠,連一、二、三任的女友也都有個名子,怎麼他就從書頭到頁末都沒有半點他的名字呢?他就只是按照作者所描寫的他去行動、思為,安分的在這個社會渡日,就跟我一樣,真好。
其實當個無名小卒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好嘛,反而還希望有個像是村上春樹的閒人來幫我紀錄呢。不然只有自己知道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不是很可惜嗎?不如記下來、寫出來,讓大家知道、就跟村上春樹一樣,也造福一群期盼等待輕鬆品味一本書的讀者群,不是嗎?
書中有一段是紀錄一位高中至大學心態成長轉變的青年。他第一次交女朋友、第一次踏入酒吧、第一次酒後飆車、第一次撞壞公共物品付維修金。
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被作者細心的串成一線,最後變成了這本『聽風的歌』,平凡卻又令人羨慕地被紀錄著。
闔上聽風的歌,不禁讓我也想起了從小時有記憶以來的所有第一次。尤其是踏入高職生活的記憶最為深刻耀眼,第一次聽到儀隊班、第一次夾紙立正站、第一次摸到木槍、第一次。好多好多的第一次都是環繞著『儀隊』兩字,雖然過程有淚有痛有不滿。但是現在一一回想起來,卻令人勾起嘴角的一抹曲線,與人談論起這些回憶,也總是帶著幸福的笑靨敘述著。或許這就是村上春樹動筆時的感覺吧?既幸福、又滿足地。
儘管是微不足道的芝麻綠豆事,但是過程令人感到滿足快樂的話,那或許就與書名一樣。
回憶充滿紀念性的『第一次』,你幸福嗎?聽到風所傳遞而來的音符了嗎?這就是,在這廣大遼闊的世界中,反覆頌讚的『聽風的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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