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 私立樹德家商 三年級 15 甲等
作  者: 力景文 
參賽標題: 空洞的十字架
書籍ISBN: 9789865706487
中文書名: 空洞的十字架
原文書名: 虚ろな十字架
書籍作者: 東野圭吾
書籍編譯者:  
出版單位: 春天出版
出版年月: 2014年12月
版  次: 初版

 
一、圖書作者與內容簡介:
  愛女被殺害的道正與小夜子夫妻在兇手被宣判死刑後,感到人生失去目標,即使兇手伏法,女兒也無法再復活的痛苦,終使道正與小夜子分手。某日,道正接到刑警致電,帶來令人震驚的消息──小夜子被殺了。雖然不久後兇手自首,但道正卻在小夜子的遺物中有所發現,她的死因似乎並不單純。

 

 
二、內容摘錄:
「假設有個孩子,要讓他贊成廢除死刑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法律禁止殺人,死刑這種制度是國家在殺人,但終究是人在營運國家,所以,死刑制度充滿了矛盾—只要這樣告訴小孩,小孩十之八九會同意」(p.129)

「即使法院作出了死刑的判決,對遺族來說,並不是獲得勝利。遺族沒有得到任何東西,只是結束了必要的步驟、完成了理所當然的手續而已。即使死刑執行後也一樣,心愛家人被奪走的事實無法改變,

內心的傷痛也無法癒合。」(p.133)

 

 
三、我的觀點:
  這本書的書皮是乾淨的白色,封面有一個被掏空的十字架。十字架在古代是用來處刑的,也代表基督教的信仰,而書名「空洞的十字架」,象徵了主角的信仰被掏空了,也代表「死刑」在主角眼中已是虛無。十字架指的是法律的制裁,人們總說:不要緊張,法院會有合理的判決;也有人說: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兩者沒有衝突,但前者似乎只是理想,後者才是事實。

  這本書用精心設計的情節,去討論死刑的用意。例如書中出現的第一位死者,竟是被一個剛出獄的假釋犯所殺害,而早該受到死刑的犯人只是因為當初判決時,法官認為有教化之可能,所以免除了他的死刑,並讓他後來獲得假釋的機會,假如沒有這樣子的機會,也不會有第二個受害者──主角的女兒。這樣的悲劇,讓人不禁思考,死刑是否有其必要性?

  書中提到,「假設有個孩子,要讓他贊成廢除死刑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法律禁止殺人,死刑這種制度是國家在殺人,但終究是人在營運國家,所以,死刑制度充滿了矛盾—只要這樣告訴小孩,小孩十之八九會同意。」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死刑的確是一個矛盾的存在,因為如果沒有死刑,某些惡人會因為不用畏懼惡行的後果,沒有最令人畏懼的死刑而開始犯罪,有了死刑,或許在行動前會因為想到最嚴重的懲罰而稍加退卻;然而死刑本身的意涵「以暴制暴」、「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對整個社會的教育意涵又是什麼呢?是冤冤相報嗎?是否能真的從根本教化這世界的惡?死刑對於社會像是雙面刃,該如何做出最好的選擇?

  閱讀完這本書,我內心冒出很多問號,也進一步思考和了解台灣目前也是兩極化的論點。反對的人在我看來,似乎沒辦法深刻體會摯愛之人被殺害的痛,死去的人無法再復活的苦極為強烈,痛失愛子愛女後憤怒悲痛的情緒,是被害人家屬一輩子難以無法彌補的痛啊!而贊同的人希望可以把禍害的根源剃除,為了要讓兇手得到懲罰,抑或是希望可以從法官的嘴中說出「予以死刑」,以慰死者,得到公平正義。只是死刑過後,犯人真的後悔了嗎?人性何其複雜,這誰也說不準。反覆思辨,最後腦海中的自言自語不禁呼應本書,不論對殺人犯做出怎樣的判決,人們所訂出的刑罰,仍只是空洞的十字架吧。死刑無論是開始還是結果,剩下的每一天都是無止盡的絕望。

  書中每一個人物都為了自己的過去做了彌補期待能掙脫過去,甚至是渴望得到救贖,那樣無盡的畏懼彷彿可以吞噬一個人。其中我印象很深刻的還有一個角色──紗織,他在書中被刻劃得不多,卻有許多事情是可以檢討的,例如紗織在高中時就因偷嘗禁果懷孕了,紗織的同學好友也不是不知道紗織懷孕的事情,而是因為都要畢業了,各分東西,誰也不想去碰這個麻煩事,最後紗織成為自己骨肉的殺手,因為旁人的漠視,造就了種種發生,書中最後部分有一句話:「周圍人的漠不關心,等於在背後推了你們一把。」在我看來,殺人兇手真的不只有沙織。

 

 
四、討論議題:
你贊同或是反對死刑的存在?

如果你的家人被殘酷地奪走,你希望該如何處置犯人?

如果犯人並未把死刑視為懲罰,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