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納醫師年輕時與英格麗特陷入熱戀,兩人結為夫妻,他發誓要照顧她一輩子,沒想到婚後的費納太太變成一個不講道理、終日嘮叨、咆哮的惡女,他不願違背誓言,一味忍讓,到了費納醫師60歲時,他終於領悟到這輩子他成為不幸婚姻的囚犯,可是他仍堅守當年的誓言,到了72歲他已退休,有一天費納太太又為了小事,大聲辱罵費納醫師,於是費納拿起利斧,朝他太太的頭劈下去,然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令人不禁想起社會新聞因太太長年受到丈夫家暴的殺夫案件。
一對姊弟自幼生活在嚴苛的管教之中,父親經營事業有成,但對子女極為刻薄,姊弟成長過程中相互扶持,感情親密,不幸弟弟出了車禍喪失智力,絕望的姐姐溫柔地將弟弟溺斃,經過自首並遭到法院羈押在監獄中時,亦結束自己原本即將成為大提琴家的一生,令人想起一篇報導關於一名八十三歲的老先生,因為不忍自己的愛妻被帕金森氏症折磨得不成人樣,決定趁她睡著之際,將釘子釘到的她腦袋裡面,將她殺死。這位老先生自首之後,宣稱是不忍自己的愛妻一直被病痛折磨,幫她做解脫的動作。安樂死是否該合法化,頓時成為熱門的話題。
作者在本書的前言之中說:「我敘述殺人犯、毒犯、銀行搶犯和妓女的際遇,他們有他們的故事,而且他們和我們沒有多大的不同。我們的一生都在薄冰上跳舞……有時冰層無法承載某些人的重量,於是冰破人落海,我感興趣的就是這一刻。如果幸運的話,事過境遷,我們依然繼續跳舞。」人,真的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嗎?如果是無法控制的話,被告就是不由自主的行為,不應該把被告送入刑事訴訟程序。費納醫生,溺斃弟弟的女子,想吃人的男孩,還有被遺忘費德麥亞,他們有罪嗎?他們需要用刑事程序,來矯正錯誤的犯行嗎?實在值得我們深思。
當我看完本書之後,我了解到,這是一本談人性的書。而任何的助人專業其實都是為人而存在,並且試著洞悉人性,也試著照顧與關懷人的生活與生命。
因著人性,這本書所述說的故事,就不只是某地區的人才會發生的生命情節。因著人性,誰都有可能走向以罪行了結一切的地步。
在台灣,媒體往往只報導犯罪案件的外顯罪行,我們很難真的從片斷的報導中深入了解罪行背後的生命經驗與故事。不是所有人的罪行都是出於惡意與泯滅人性,有些人的罪行是出於無奈,與太多難以表達的傷痛。他們難以逃脫他們受困的命運,被迫一步步的走向這樣的毀滅。
其實,所有的罪行,都不是單純的「個人的罪行」。這些罪行都有發展的歷史,也含有許多社會環境所造成的影響與涉入。有許多罪行是發生在某段關係中,而這些關係,總是含有許多長久以來無法阻止的傷害。當無法好好處理衝突關係,無法建立正向關係與情感,總有一天,都可能導致罪行的發生。有些傷害雖然在法律上構不成罪,也不指稱為罪行,但不代表它並沒有嚴重波及到或威脅另一個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它僅僅是不被法律定義為罪,但所造成的影響與破壞,可能比一個被判斷為罪的行為更加巨大,更加難以修補。
當社會不再提供安全保障與希望時,當社會不再關切人們生活處境中不斷累積的壓力與虐待時,犯下罪行的可能是你,或是我。看完這本書,可以幫助我們好好面對和認識自己內心的黑暗面。也希望透過這本書,我們都可以好好的檢視與察覺自己內心那些可能醞釀成罪行的傷痛與壓力,早一刻為自己做出一個放過自己、善待自己,也終止悲劇發生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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