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那年夏天,基測即將來臨又加上被班上的同學排擠,壓力極大的我決定去一個安靜放鬆心情的地方,來到了書店我看到一本書,讓我毫不猶豫地買下了它──人生苦短,做自己最好。書本中有許多大大小小的故事,也有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而讓我最印象深刻的一篇說道:「愛的第一堂課,就是學會愛自己!」,舉了一個例子,有一位心理學教授,與同學們分享他自己的研究成果,主題是「婚姻幸福的關鍵」,教授問同學們:「婚姻中,你最愛的人是誰?」,一名學生答道:「幸福的佳偶最愛的是『伴侶』;離婚怨偶最愛的是『自己』」,教授笑道:「答案剛剛好相反,幸福的佳偶最愛的是『自己』;離婚怨偶最愛的是『伴侶』」。
看了這段故事是,讓我十分的驚訝,當時的我一直以為著「愛」就是為了對自己重要的家人或者是對朋友而沒有條件的犧牲自己,或者無限制的追求自己喜愛的物品、人物而得到滿足,天真的以為設身處地的為他人著想,即使自己不舒服或者是不太願意,那也委屈著自己,生氣也不表達出來,悲傷也往自己的肚子裡吞,卻又強迫他人接受我的愛、想要得到他人的愛。這樣的愛跟作者黃桐所說的愛根本差了十萬八千里,也許大家都知道愛是需要包容、用心經營的,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在愛別人之前,必須先學習「做自己」。
學習在遇到人生中的阻礙時,能夠想出應對方式,找出解決方法,不要因為一點的小事而放棄,適時地向他人求助、接受他人的幫助,不要所有的事情都自己承擔;學習在嚴重的事情打擊時,不被命運擊垮。不要像新聞上,動不動就有人自殺,只因為情傷、欠債、人生不順等就這樣結束掉自己的生命,而是要戰勝自已;學會愛自己多一點,時常提醒著自己多保持微笑、保持愉悅的心情、表達自己的意見或想法,最後才是學會怎麼去愛別人,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而我想這樣的愛,才會是會被人喜愛、會被人接受的,不要因為一點芝麻小事,而自己胡思亂想,明明沒有任何事情發生,使得雙方產生仇恨,多與他人溝通,能減少不必要的誤會。這也就是為什麼幸福的佳偶最愛的是「自己」;離婚怨偶最愛的是「伴侶」。
我們只有在把自己擺在第一順位的時候,才有愛人的「餘力」,如果我們連怎麼樣「愛自己」都不會,就想要「愛別人」,那只會讓別人備感壓力,搞得雙方都精疲力盡,如同作者所說:「當你為了討好全世界,而失去自己,就像在電影院裡,只顧著買爆米花,別人享受了一場夢,你卻連掌聲都沒有,至少還有自己,不用人和天時地利,人生苦短,如果不能做自己,那就等於失去所有的人生了」,我必須謝謝作者黃桐,讓我走出了自我,過著「愛自己」的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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