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 私立樹德家商 二年級 08 甲等
作  者: 邱曼珺 
參賽標題: 半生緣
書籍ISBN: 9789573305453
中文書名: 半生緣
原文書名: 半生緣
書籍作者: 張愛玲
書籍編譯者: 張愛玲
出版單位: 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年月: 2007年11月
版  次: 三版
一●相關書訊:
  張愛玲,本名張瑛,於1995年9月逝於洛杉磯公寓,享年七十四歲。《半生緣》原名為《十八春》,後改名為《惘然記》,屬於悲劇小說。書中描寫三十、四十年代的中國社會,世鈞、曼楨、淑惠三人各自發生的事情,因為誤會、猜疑和別人的干預,在他們各自的人生中有了重大改變,使他們與自己的愛人無法在一起。經過十八年的光陰,他們和自己的愛人再度相遇,原本內心平靜的水面牽動一起一起的漣漪。書中特殊行業--娼妓(曼璐)在社會的地位、親人間的矛盾、愛情的曲折,和存在幾千年歷史的中國傳統的問題。
 
二●內容摘錄:
  這世界上突然照耀著一種光,一切都可以看的特別清晰,確切。(p.83)
  曼楨忽然發覺,他再說下去,大有向她求婚的趨勢。事出意外,她想著,趕緊攔住他吧。這句話無論如何不要讓他說出口,徒然落一個痕跡。(P.133)
  一套酒杯,兩大把花,一條愛爾蘭麻布桌布,兩廳義大利咖啡,一隻新型煮咖啡的壺。(P.332)
這時候燈下相對,晚風吹著米黃色厚呢窗簾,像個女人裙子在風中鼓盪著,亭亭地,姍姍地,像要進來又沒進來。窗外的夜色漆黑。那幅長裙老在空中徘徊著,彷彿隨時就要走了,而過門不入,兩人看著都落有所失,有此生虛度之感。(P.359)
 
 
三●我的觀點:
  第一遍看半生緣對其中劇情情節的撲朔迷離還不清楚,或許是因為我的人生歷練不夠豐富,有很多事是我所無法體會的。第二遍看半生緣,竟感到有到點悲淒。第三遍看半生緣,我似乎可以把自己融入其中,眼淚會不知不覺的從眼角落下,而我早已分不清我的淚背後的故事是屬於我的還是張愛玲的。

  在書中,我覺得曼璐是精神生活中最不幸的,礙於她是大姐,必須承擔一家的責任,所以她當了舞女,只為賺錢養家。直到家中開銷越來越大,為了弟妹良好的教育,她不惜犧牲自己的肉體,出賣自己的靈魂。雖然她有一個傭人(阿寶),一些奇怪的男性朋友,這些人提供他金錢上的滿足,卻沒有人可以填補她內心的空洞

  而曼楨和世均純純的愛卻因為鴻才的出現而破滅。鴻才就如死亡筆記本的死神,曼楨的名字被寫在筆記本上,她無法塗改、無法逃脫,只能無奈的接受她無法改寫的歷史。是誰開啟了筆記本?是誰寫下了曼楨的名字?是鴻才那永無止盡的邪惡欲望,還是世鈞一時的誤會錯過原是他幸福的源頭?不管標準答案是什麼?對曼楨來說都已毫無意義了!

  後來世鈞娶了翠芝,淑惠為何不阻止呢?世鈞愛曼楨,淑惠愛翠芝,在十字路口,心愛的人就在眼前,卻在最重要的轉彎處,轉錯了方向。我們無法知道人生中有多少轉彎,多少十字路口,可能一個、兩個、......,而淑惠等人在愛情的十字路口中,選錯了方向,一輩子在心底深處都有一條很深很深的傷痕無法癒合,也不會結痂。相愛的人爲對方留下最多的就是遺憾吧!

  大人的世界是何其的複雜?小小年紀的我甚至連初戀的味道都還沒嚐到。半生緣就像現在的偶像劇,愛得撲朔迷離。一想到這,我就能體會書中所包含的情感,這是因為我會把自己融入角色。就是因為如此,才可以體會到,他們的無奈。

  傳統社會對婚姻是保持著很保守的態度的,對女人的名節更是。以前的人常說:「自古以來,婚姻大事本都由父母決定,由不得你。」所以選錯了人,就會爲了名聲凡事忍耐。一輩子活著就只為「名聲」。反觀現今的社會,離婚率一年比一年高,可以因為很簡單 的理由結婚,也可以因為很簡單的原因離婚。婚姻就像是兒戲,結婚證書只是一張紙,在法律上具有效力,而法律無法替自己篩選適合自己的人,無法保證婚姻的幸福程度。而像鴻才這種令人唾棄的人侵犯曼楨,毀了曼楨美好的前程,搖醒她和世鈞的夢,這種事不像颱風一樣可以預測它的暴風半徑、豪雨強度,什麼時候會來,可能造成的災害,卻默默的接近我們蓄勢待發,一次讓我們再也爬不起來。由此可知,不論在以前或是現在「婚姻」似乎都沒有找到一個最好的定位。

  現在的我們比起世鈞那時代的人幸福太多了,卻因為幸福過了頭,而不懂得知足。我們應該多看看自己所擁有的,就會發現我們是多麼的富裕。

  曼楨對世鈞說:「回不去了!」這句話背後的意思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答案,屬於自己的答案,說不出口的答案,只能意會不可言傳。「愛人是辛苦的,被愛是幸福的。」但是如果沒有經歷愛人的辛苦,哪會明白被愛的幸福。珍惜眼前的人,至少不要留有遺憾,就像淑惠、翠芝、世鈞、曼楨一樣。在愛的轉角,遇見對的人。堅持下去,排除萬難,不要徒留遺憾。
 
 
四●討論議題:
  在傳統社會中,婚姻往往都不如自己預想的順利,甚至有些人一輩子都無法享受「愛」。既然如此,當我們在面對愛情、婚姻的選擇時,什麼原因會讓你放棄心中愛的人,違背自己的心意和另外一人在一起呢?是價值連城的物品?享受不盡的富裕生活?又或者是爲了家人?